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广东兴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8日组织召开“广东兴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广东兴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兴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乐平中心科技工业园广东兴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内
验收范围:佛山铝加工行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02.24m2,总投资80万元,其中用于污染防治资金8万元,主要建设燃气锅炉(配套一套软水制备系统)一台,提供蒸汽为14400吨。已通过审批设备有:燃气锅炉(配套一套软水制备系统)一台。项目主体工程的建设已完成,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在锅炉房西北面设置一个废水调节池,用以存储锅炉废水,并投加50%稀硫酸以中和该股废水的pH值,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佛山三水中心科技园南部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两者较严值排放。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中含有少量的烟尘、SO2、NOX,收集后经15米高的FQ-3297004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燃气锅炉(配套一套软水制备系统),设备声级范围在70~80dB(A)之间。项目采取墙体隔声,使受其影响的厂界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废树脂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9日至2023年8月4日
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757-87336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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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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