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12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法律委、环资委、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联合召开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沈跃跃首先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专门对贯彻实施新《大气法》作出的重要批示。张德江强调,要严格落实法律的各项制度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的污染防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同呼吸、共奋斗”的良好氛围,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沈跃跃指出,新修订的《大气法》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充分认识新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依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新《大气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和社会防治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
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了新修订的《大气法》的亮点和创新,并对今后的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结合各自部门职责,介绍了相关工作进展,对贯彻落实新《大气法》作了具体部署。
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在上海分会场发言,代表地方环保部门表明了贯彻落实新《大气法》的决心和信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作为技术支持专家对新《大气法》的实施提出了建议。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主持会议。他说,沈跃跃副委员长的讲话十分重要,对新《大气法》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国环保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把讲话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确保新《大气法》落地见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常州市环保局)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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